金邦
近日,江蘇金邦律師事務所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局商標局進行了備案,現已獲批商標法律服務代理資格。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司法部頒布的《律師事務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向商標局備案后,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承辦商標注冊申請代理等各項商標法律服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于2013年3月25日在中國商標網公布了首批備案律師事務所名單。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公布的備案律師事務所,自2013年3月25日起可以正式從事商標代理業務。
截至發稿時江蘇金邦律師事務所是全市最早獲批商標法律服務代理資格的律師事務所,拓展了該所律師業務領域,為更好地滿足該地區商標申請服務需求,為該所品牌戰略推進創造了條件。
|